供电所施工安全责任合同书为了仔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供电所与临时工特订立以下安全责任合同。1、供电所必须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坚持“一个活动,两个交底,三个坚持”,提供安全的施工环境以及合格的施工工具,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2、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管理制度及《安规》,提高自保、互保、群保意识,并对习惯性违章不盲目操作。否则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由本人负责。3、施工应坚持“两票三制”。施工必须持有供电所工作票签发人签发的工作票,无票工作时,员工有权利进行拒绝施工。4、在现场施工中,员工必须听从工作负责人的统一指挥,服从安排,不得进行违规违章作业,更不能擅离职守。5、施工中必须严把车辆安全关,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专人贺驶车辆。严禁无派车单出车,无证驾车,公车私用、私车公用。6、在施工中,员工应互相关怀施工安全,登高作业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绝缘鞋。7、以上各条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犯,后果自负。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供电所(盖章):负责人签名: 员工签名: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