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排水管网安全运转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确保供排水管网的安全运转,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供排水管网的管理部门为管网科。第三条、管网科主管要依据管网的分布情况,划分管网负责区,并落实到人,不能留有死角,死角处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主管负责。第四条、管网片区负责人对供排水主管网负责,抄表员对用户户内和户外供排水设施负责,管网片区负责人要对管网每日进行巡检,用户户内和户外管网由抄表员进行巡检,对发现异常情况时如:管沟塌陷、井盖丢失、人为损坏、管道跑水、违章用水、施工损坏等现象要及时向主管汇报,由管网主管和抄表主管负责组织处理。第五条、因管网片区负责人或抄表员失职,对异常情况未及时发现,而造成事故,由管网片区负责人或抄表员承担事故责任。第六条、对于冬季或长期无人居住的用户,抄表员要与用户协商,制定出书面的防冻、防水措施,若用户不同意实行措施,要与用户签订协议,告知用户,若因用户管道损坏造成自身或他人财产损失,由用户承担。第七条、对管网的巡检要做好质量记录。因质量记录不全,造成的各种责任由责任人承担,无法追溯的,由主管承担。乌苏市供排水公司二 O 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