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非防爆相机措施根据公司安排,将在平舒公司井下使用非防爆相机,为了进一步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1、井下拍摄的地点必须根据相关规定的路线进行,拍摄前应该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整理好拍摄器材。2、拍摄前,施工单位必须将施施工场地点环境整理好。同时接好风筒确保瓦斯不超限。拍摄地点要安设有与通风调度室直通的电话并保证通讯畅通。摄像人员进入各个摄像区域前,必须先询问调度室该区域目前瓦斯等情况是否允许非防爆设备进入。之后须由该区域瓦检员全程陪同,随时检查瓦斯情况,一旦瓦斯超过 0.5%,立即撤出该区域。3、井下拍摄现场施工单位安排专人准备两台灭火器。4、所有拍摄地点在拍摄前,由现场施工部门负责进行充分的洒水灭尘。5、拍摄前,拍摄现场 20 米范围以内应清理易燃易爆物品,无法清除易燃物的地点,其 20 米范围以内必须进行充分洒水。6、拍摄时,拍摄人员不允许随意拍摄,不得到许可范围外拍摄,拍摄点必须远离可燃物。7、拍摄器材必须指定专人管理,拍摄前要对闪光灯的接触点进行检查。8、井下拍摄时,各点拍摄要按顺序进行,不准多点同时拍摄。各作业点拍摄时必须集中拍摄,一次性拍摄完毕。9、拍摄的井巷、硐室或工作面必须支护完好,拍摄时拍摄区域停止一切与拍摄无关的工作。10、在井下拍摄过程当中,每次转移拍摄点前,必须汇报通风调度室。11、所有拍摄人员不允许随意接触沿途开关、电源的手把,在开关、电源附近严禁拍摄。本措施未提地地方严格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