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毒品安全章程规定1.凡能产生有毒气体和刺激性气体的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2.进行有毒物质的试验时,试验中禁止饮食、吸烟,试验后要洗手。3.所有使用过的含毒物质的溶液和药品,必须由试验人员进行安全处理,合乎排放标准后,再倒入废液池(不准倒入下水道),然后认真清洗仪器和工作地地点。4.工作人员手、脸、皮肤、有破裂时,不得进行有毒物质操作,尤其是氰化物的操作。5.禁止用实验室内的任何容器盛放饮料和其他食物。6.取有毒液体,生产污水或其他腐蚀性强烈的液体时,不许用口吸取,只能用抽气管吸取。7.剧毒药品必须实行双人双重责任制(存放剧毒物品库必须双人双锁,领用时要经领导或保卫人员签字,使用时必须要有两个人同时在场)。严格执行保管、使用、退回制度。8.工作完毕,操作者对使用剧毒的器皿和工作场所要彻底清扫和刷洗,未用完的剧毒试剂,必须放置妥当,并贴有明显标志。严禁把试剂带出室外。使用强酸、强碱及腐蚀剂必须严格遵守下述规定:1.搬运和使用强酸、强碱及溴等腐蚀性药品要根据相关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2.搬运酸、碱前应认真作下列几项检查1)装运器具的强度;2)装酸或碱的容器是否封严;3)容器的位置固定是否稳;4)搬运时,不许一人把容器背在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