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携带型仪器仪表进行测量工作的有关规定 第一节 核相工作的有关规定第 248 条 使用核相杆和电压互感器进行核相工作应填写小组工作票。此项工作至少三人进行。监护人应在场,不间断的进行监护。第 249 条 所用之核相杆,使用之前应进行检查和擦试,其外部不应有裂痕和铅笔印,使用时应该先用高压(2500 伏)摇表测量核相杆电阻及绝缘电阻。不同电压等级的核相杆禁止换用。第 250 条 操作人应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并应穿长袖工作服,戴护目眼镜。测量时,应当由监护人统一指挥,信号要清楚,操作人应在操作前复诵一遍。第 251 条 进行测量时,所用的仪表对地应有足够的绝缘支架,其连接应用线轮缠绕整齐,并要缓慢牵引,并注意与周围的安全距离。第 252 条 此项工作在室外进行时,遇有大风、雨、雾天气应当立即停止工作。第 253 条 在核相地段的周围应用红绳或临时遮栏围起来,防止其他人接近或误入。第 254 条 使用电压互感器进行核相工作,除应当符合上述有关规定外,还应当遵守如下规定:一、 电压互感器磁绝缘不应有裂痕,其外皮和二次应可靠接地;二、 电压互感器应放置在高处平稳的架台或绝缘垫上;三、 连接线在满足使用的条件下,应尽量缩短,其绝缘棒头上应有罗丝扣能压紧的挂勾。第 255 条 做低压核相工作时,至少应当由两个人进行,禁止手持电压表,并应与带电部分保持表1 规定的安全距离。第二节 使用电压互感器或电流互感器进行测量工作的有关规定第 256 条 在高压回路上使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和表计进行测量工作时,至少应当由二人进行,并应填写小组工作票。第 257 条 电流互感器,电流表及其它测量仪表进行接线和拆卸,需要断开高压回路时,应将此回路所连接的设备和仪器全部停电后始能工作。连接电流回路的导线截面应满足所测电流数值的要求。第 258 条 电压互感器,电压表和其它高压测量仪表进行接线和拆卸,无需断开高压回路时,可以带电工作。但导线不许有接头,导线的长度应量缩短,否则应使用绝缘支架加以固定。第 259 条 使用电压互感器进行测量工作时,应该先将低压侧所有接线接好,然后用绝缘工具将电压互感器一次接到高压测。工作时应有人监护。操作人应戴绝缘手套和护目眼镜并站在绝缘垫上。在室外操作时,应穿绝缘靴(鞋)。第 260 条 仪器仪表的外壳是非金属的,应与地绝缘,是金属的则应可靠接地。第 261 条 测量仪器仪表所摆的位置,应使读表人距高压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