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指导书/地下油库安全要求 地下油库安全要求 1. 严禁闲人进入院内和油库。如有特别情况,必须经本部门领导批准,由保管员配合方可进库。2. 油库和院内严禁烟火,并禁止放置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除汽车进院上油外,禁止其它带电和易发火星的机动设备、工具、电器等在院内操作。必要时,要经过相关部门讨论批准,实行安全措施,方可工作。3. 油料发放设备,只许保管专人操作,不准他人乱动。操作者在放发时,要集中精神细心地看准油门、气阀,不得麻痹大意。4. 在交接班时,必须要有两个人配合,进行油库上下和院内各角落全面的安全检查(包括各个油门、气动阀门和油柜、气包、管路是否漏油、漏气)。假如发现一般问题,要快速进行处理。重大问题,要立即进行上报本部门领导和相关部门,共同讨论解决。并将每天检查情况和发生的一切问题详细纪录。5. 工作之前,必须将气包灌好,同时检查安全阀、气压表的灵敏情况(绝对不准超过气压规定负荷)。下班时要将气包、油柜内的空气全部放出,并将各部位油门、气阀关紧,拉下总电门,关好门窗,方可离开工作岗位。6. 油库工作人员,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喝酒上班,不准穿戴钉鞋进库,防止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