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一、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作业场所的监督和管理,减少有毒有害物质对从业人员的危害,特制定本项制度。二、范围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主要包括生产车间甲、乙类仓库。三、职责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委托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进行检测,本企业安全部负责对外协调和安排检测事宜。四、程序1.本企业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每年 8 月份委托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进行 1 次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公布在公告栏中,以便员工了解职业危害程度及做好相应的预防措施。2.检测要在生产过程当中进行,以便检测机构能提取到真实的样品和做出符合真实环境的检测结果。3.检测点要全面,所有检测点均要取样。4.对检测有异常(即超标)的项目安全部要发放"整改通知书"进行深度整治,对企业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项目亦须做好计划,限期完成,并在整改完成前做好相关的防护措施。5.对所有检测记录由安全部建档并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为永久性保存。五、相关记录《隐患整改通知书》AQ-AB-B15《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