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活动、体育课安全制度1、体育老师应常常检查室外体育设施,发现设施不安全隐患,应当立即报告总务处,并停止使用该设备。2、学生做单双杠练习,体育老师应在场指导,并仔细做好保护工作。3、学生做铅球、铁饼和标枪练习,应当严格落实好安全措施划定安全区,禁止学生进入非安全区,对帮助老师工作的学生,体育老师应当事先对其操作章程和安全教育,铅球、铁饼、标枪使使用完毕后应当立即放回体育室,不准放在体育场地。4、学生长跑练习,体育老师要分别适当地把控好男、女学生的运动量,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事故。5、全校性的体育活动,必须加强保卫力量,有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6、未经学校同意,不准组织学生进行游泳训练。7、遵守体育课、体育活动所规定的其它安全常规。严禁违规教学或训练。8、学生在体育课着装时衣服上不要别胸针、证章等,上衣、裤子口袋里不能装钥匙、小刀等坚硬、尖锐锐利的物品。要穿运动鞋,不要穿塑料底的鞋或皮鞋。不要佩戴各种金属或玻璃的装饰物、发卡。9、患近视眼的同学尽量不要戴眼睛,如必须戴,做运动时要格外小心谨慎。10、有伤残或其他不宜运动疾病的要向老师申请,不要参加剧烈运动。11、体育课时,老师绝不能采纳“放羊式”教学,每节课前必须做足准备运动,课后必须做好放松运动。12、一旦意外受伤,要及时上报老师、同学,严重者及时送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