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系管理员岗位职责12.5.1 贯彻执行和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法律规范规程、标准和有关政策规定。12.5.2 贯彻执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一体化”管理体系的方针和目标,协助管理者代表编制年度管理目标并组织实施。12.5.3 负责公司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的编制、发放、修订、换版工作及体系运转记录的管理工作。12.5.4 配合组织公司的管理评审工作,编制和形成评审计划、评审记录、评审报告,配合管理者代表做好实施改善预防措施和验证工作。12.5.5 协助管理者代表策划编制内审方案,审核内审实施计划,汇编审核报告,保持和控制内审文件、记录。12.5.6 指导、监督各单位、项目部的质量检验、试验工作。12.5.7 参加大型工程项目或重点工程项目的标书评审、合同评审。12.5.8 督查各下属单位、项目部的过程产品、最终产品质量等实际情况。12.5.9 组织相关部门、下属单位、项目部分析不合格原因,协助制订纠正措施及预防措施,参加纠正预防措施计划实施的验证工作。12.5.10 参加重大不合格/不符合的评审,参加组织对重大不合格/不符合的处置实施情况的验证。12.5.11 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处理工程质量事故。12.5.12 参加组织水利科技项目的立项、申报及新产品、新成果的鉴定申报和工法的申报工作。参加组织工程评优的申报工作,协助做好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工作。12.5.13 积极组织开展 QC 小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