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家庭奔小康工程调查计划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调查工作,具体计划如下: 一、调查范围:全乡 17 个行政村 二、确定“低收入农户”比例。低收入农户集中村的低收入农户比例掌握在户籍人口的 25%左右。 三、“低收入农户”的重点对象:以下十种类型农户应作为重点对象:1、65岁以上老龄农户;2、纯务农农户;3、家庭成员中有一个人以上长期患病的农户;4、子女就学负担较重的农户;5、因灾致贫的农户;6、残疾人农户;7、有少数民族成员的农户;8、单亲农户;9、有服刑人员农户;10、低保户 四、低收入农户调查程序:各村根据乡政府确定的各村低收入农户名额(分配名额附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会议根据低收入农户的几种主要类别,公议公推出本村低收入农户的初步名单;低收入农户名单在村内公示五天,征求村民意见,经公示无异议的低收入农户名单,由各行政村上报乡政府;经乡两委班子讨论后报送县扶贫办。县扶贫办汇总后呈请县委、县政府审定。 五、入户调查,仔细填写调查表。为抓紧时间,各村根据低收入农户报送名单,组织人员逐户进行调查,仔细填写调查表。调查表内容必须全面、真实、准确不虚报,不瞒报,不漏报。在调查的基础上,分析贫困原因,商量帮扶措施,调查人员以驻村干部为主体,调查表须经过调查人员、调查组长签名、村委会盖章确认。 六、撰写调查报告。各村调查组要对调查情况进行分析,写出调查报告,提出有针对性的帮扶举措。乡政府对各村调查情况进行汇总,写出综合性分析材料审核上报。 七、时间安排 1、1 月 22 日召开全乡机关干部、各村书记、主任、文书或会计以及各自然村负责人会议,部署、培训全乡低收入农户调查工作。 2、各行政村在 1 月 23 日前成立“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调查领导小组将分配名额落实到各自然村,各自然村在 1月 24 日前根据上述要求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会议公推出低收入农户初步名单,在村内公示。 3、各村在 2 月 1 日前做好调查表的填写、汇总工作,并撰写好调查分析材料上报乡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