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输线路代维施工安全生产协议甲方:【 】(以下简称为“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为“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就合作中有关安全责任事宜,友好协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达成一致,共同订立本协议信守执行。一、乙方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维修、维护、安装、保养、检测、修理、保修等过程当中,应当注意双方及第三方的人身、财产安全,负责合作期间安全工作。二、乙方负责制订安全制度,根据工程不同特点,拟定安全手册,对员工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作好防火、防盗、安全用电、法律规范施工等安全防范、管理工作。三、乙方开展工作之前 10 日,作好安全准备工作,将工程及维护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提交甲方留存。甲方可以对乙方的安全措施、应急预案提出相关建议,供乙方参考。四、乙方认为需要甲方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乙方应提前 10 日列明明细交给甲方。经甲方审核同意,乙方领取。对甲方提供的设施、工具,乙方负有保管、维护、管理责任。五、乙方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维修、维护、安装、保养、检测、修理、保修等过程当中,对自有或管理、维护的财产安全负责。双方合作期间,乙方自有或管理、维护的财产丢失、毁损、灭失,或造成甲方、乙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等情形,均由乙方独立承担赔偿责任。六、乙方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维修、维护、安装、保养、检测、修理、保修等过程当中,对自身员工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造成侵害的,应当由乙方负责协调解决并独自承担赔偿责任。七、因第三方侵害乙方人身、财产等权利,应当由乙方自行处理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八、保修(或合作)期内,乙方不履行或不能全面履行应尽义务,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九、因乙方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维修、维护、安装、保养、检测、修理、保修中存存在缺陷、隐患,导致损害发生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不受保修期限的限制。乙方对承揽业务的质量终身负责。十、本协议效力及于协议订立前后乙方参加的所有工程、合作项目,本协议如有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十一、 未经协议另一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转让本协议项下任何权利义务。十二、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备相同法律效力。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签字: 签字: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