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责任人的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一)主要负责人责任制1.设立职业危害管理机构,并提供人力资源;2.定期组织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讨论解决存在的不足;3.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管理制度和操作章程;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安全事故隐患;5.保证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投入的有效实施;6.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及时、如实上报职业危害事故。(二)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责任制1.明确在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2.组织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及落实职业危害因素整改;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4.明确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组织、实施责任。(三)专职职业危害管理人员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1.贯彻执行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规、制度和标准;2.负责日常职业危害防治的监督、检查、技术管理、教育以及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组织、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四)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责任制1.参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管理制度和操作章程,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2.正确合理使用、保管各种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3.不得进行违规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规违章作业行为,对违规违章指挥有权利进行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五)职业危害管理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1.贯彻执行和落实国家和上级制定的职业危害防治的有关规定及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在企业负责人领导下组织建立、修订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参加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措施;3.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措施计划和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实施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