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_第1页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_第2页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一、 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二、 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所有健康检查档案装订成册,健康档案必须保存两年以上,以备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三、 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进行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四、 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安全的病症时,应当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五、 从业人员必须要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1) 工作之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中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2) 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3) 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4) 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申请单位(盖章):申请人(签名):时间: 年 月 日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