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宣贯教育需要人性化关爱在道路交通的三要素人、车、道路中,人是关键的因素。宣传工作就是对人宣传,只有与人心灵沟通,才能增进了解,得到广阔交通参加者的支持、配合,也才能加深他们对交通法规的认识。《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了五大主体:即政府,单位(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媒体(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道路交通安全宣贯教育义务,因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感到宣贯教育上的势单力薄,这些要求既符合我国道路交通进展的内在要求,也符合现代交通管理工作的特点。但是,规定那么多的主体有交通安全宣传义务,要把宣传工作做到实处,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让遵守法规成为广阔交通参加者的一种自觉自愿行动,还需要乐于探究,要改变以往的宣传方式,宣传新法律才有效果。在这里,就人性化教育方式谈几点看法。把说教式宣传转移到人性化宣传以往,每年都要进行几次轰轰烈烈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形式无非是出动多少警力、多少宣传车、发放多少宣传资料、悬挂多少横幅等,这些轰炸、灌输式宣传虽有一定作用但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且适应不了当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需要。每次宣传活动过后,交通参加者并没有留下太多的印象,宣传资料满街扔,收废纸的倒是收入不薄。在交通参加者看来,印象最深的还是那些人性化的交通安全警示语,它拉近管理者与被管理者、服务者与被服务者之间的距离,让人感到温暖。近两年来,一些大中城市,尤其是农村地区,相继出现人性化的交通安全警示语,如“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开车多一份小心,家人多一份安心”,“纠正您一次违章,送给您一片关爱”、“挣金山,挣银山,交通安全是靠山”、“道路千万条,交通安全第一条”……这些交通安全警示标语,情真意切,字里行间流露出对广阔交通参加者真真切切的关爱。相对于“严禁闯红灯”,“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一律拘留”等,人性化的警示语更能打动人心,交通参加者会自觉配合交通管理工作,不会产生抵触、对抗情绪,反而增进友谊和理解,遵守交通法规将成为广阔交通参加者的自觉行动。在宣贯教育中融入更多的家庭和社会责任交通安全宣传的效果体现在“会安全走路,会安全乘车,会安全骑车,会法律规范停车”等具体行为上。我们每一个人的行为是否法律规范不仅是我们一个人的事情,而是整个社会的事情。遵守交通规则,是一种社会责任。2025 年我有幸到韩国汉城,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