沟通维修电工操作章程1、检测、修理电器设备前,必须空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并检查工具和防护用具是否合格可靠。2、任何电器设备(包括停用电器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及。3、电气设备检测、修理,一律按操作章程进行,先切断该设备总电源,挂上警示牌,验明无电后,方可进行工作。4、检测、修理配变设备动力干线必须要严格执行操作章程和工作命令,在特别情况下(指带电)须取得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工作。5、电气设备、金属外壳,一律应有保护接地,接地应当符合规定。6、各种电器设备和电热设备、开关、变压器及分路开关箱等周围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加工零件。7、电器设备安装检测、修理后,须经检验合格之后方可投入运转。8、使用手电钻,一律戴橡皮手套,穿绝缘鞋或使用安全变压器,否则不准使用。9、检测、修理移动灯具,一律使用 36 伏以下安全行灯,锅炉、管道检测、修理和潮湿工作场所应用 12 伏安全行灯。10、单相、三相闸刀严禁带电负荷操作。11、凡车间电器施工、检测、修理与中配站取得联系的情况下,由专人办理停送手续。12、三股三色、四股四色皮线一律以黑色作为接地保护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