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接班和生产联系确认相关考核(一)、交接班管理制度考核规定1、各倒班岗位必须要有交接班记录本,记录内容按要求详细记录当班情况及需交接的内容。2、车间负责领导每个月至少检查 2 次,生产科每个月至少检查 1次,每次检查需在记录上签字。3、检查内容为交接班内容是否详实,时间、交班人、接班人是否填写。检查时发现上述内容有落项,无车间领导签字,每项考核 50元。4、每月 25 日前上报(OA 发至第一钢轧厂生产科炼钢计划和第一钢轧厂生产科轧钢计划)交接班月度报告、和口试人员名单,逾期不报,考核 50 元。(二)、生产联系确认、检测、修理挂牌管理制度考核规定1、各岗位必须按目前公司要求认真认真填写《生产、检测、修理联系确认记录表》及《设备检测、修理牌登记台账》。(如公司另有要求,按新要求执行)2、《生产、检测、修理联系确认记录表》中相关岗位记录时间对不上、或者记录内容不符,考核双方 50 元/条。3、《设备检测、修理牌登记台账》内容没有按要求记录到《生产、检测、修理联系确认记录表》,每项考核 50 元。4、每月 18 日前上报(OA 发至第一钢轧厂生产科炼钢计划和第一钢轧厂生产科轧钢计划)生产联系及检测、修理挂牌总结,逾期不报,考核 5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