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筒检测、修理工安全生产责任制井筒检测、修理工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在机电二队分管副队长及班组长的带领下开展提升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必须熟练掌握相关安全生产知识并依法经过专业知识培训,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一、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范围1.负责主副井提升机、井筒装备等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并负责定期停产检测、修理等大型施工,保证大型设备完好,其他设备完好率达到规定标准。2.掌握设备的结构原理性能,做好配件材料管理,按月上报配件、材料计划,严禁配件空缺和不起作用。3.熟悉主井副井及风井责任范围以内各种机械设备的原理、构造、性能,掌握责任范围以内各种机械设备的检测、修理、维护、保养等方面的知识。4.掌握应急救援知识、紧急避灾路线,掌握紧急事故处理措施。5.负责本班组员工安全培训工作。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和标准,具备一定的机械维修、高空作业、起重等基础知识能独立工作。2.熟知所维修的各种井筒装备设施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与安装、检测、修理、质量要求及安全技术措施,并了解井筒淋水、井壁情况的变化情况。3.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4.井筒维修作业时不应少于 2 人。多人(2 人以上)从事一项井筒维修作业时,要设作业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统一指挥作业及检查安全情况。进行井筒维修、检测、修理作业时,不得上、下方多组人员平行作业,只能按自上而下的顺序作业。5.需站在罐笼或箕斗顶上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事项:(1)在罐笼或箕斗顶上必须设保护伞和栏杆。(2)进行维修作业人员必须佩带保险带和安全帽,保险带应系在安全可靠的地方。(3)提升容器的速度一般为 0.3~0.5 米/秒,最大不能超过 2 米/秒。(4)检测、修理用的信号必须安全可靠。(5)同一井筒的另一套提升设备不准运转。(6)作业所需用的工具、量具必须拴牢工具绳,绳的另一端应固定在可靠的位置上,以防工具坠落。(7)作业所需要的零、配件、器材要放整齐牢靠,小型零件应装箱放在罐笼或箕斗顶部,以防坠落。6.井筒内有人工作时,井口及井筒内各出口应设警戒,10 米范围以内不准有无关人员;清理洁净井口附近的浮煤、杂物等,严禁往井下丢弃杂物。7.需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条款执行。8.井口必须放专人看守,井口作业人员禁止吸烟。遇有停风、停电时,要立即停止施工。9.检测、修理结束后,应清理施工现场,清点工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