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口 20 米范围以内使用搅拌站安全管理专项措施根据地质资料显示,表土段没有瓦斯涌出,井筒施工时,也不会与其它矿井沟通;在建井初期,为不影响“四通一平”规划施工,场地受到限制,搅拌站安装在警戒范围以内,安装在此处虽然有利于提供施工效率,但其电缆接线、开关、电机均不是防爆产品,为此特制定专项安全管理措施: (1)搅拌站只在表土段施工时使用,表土段工程施工结束后,立即进行拆除移走到距离井口 20 米以外符合安全要求的地带。 (2)在此期间加强机电管理: ① 机电设备杜绝超负荷运转; ② 开关触头必须接触严密,不得虚接; ③ 严禁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开关不得有老鼠洞; ④ 加强电缆管理,防止磕、碰、撞,造成内部短路; ⑤ 机电队和操作人员在开机前必须对电缆、电机、开关和机械进行检查,发现卡壳、轴承损坏和机械不能正常运转时,必须先处理,不得强行运转。每天下班前,必须对搅拌设备进行清理,防止堵转; ⑥ 设备必须指定专人进行负责操作,其他人员不允许随意使用; ⑦ 搅拌站工作区域吊挂安全标志牌、拉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⑧ 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严禁在搅拌站附近抽烟和用火; ⑨ 在搅拌站布置消防器材; ⑩ 油料使用后,必须擦拭洁净。及时清理搅拌站周围杂物。 四、此项工作由安全管理部牵头,机电管理部、生产技术部配合检查并监督管理,确保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