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防灭火的技术措施1、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 20m 内,禁止有烟火或用电炉取暖,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 80m,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 50m,不得将矸石山或炉灰场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也不得设在表土 10m 以内有煤层的地表上和设在漏风的采空区上方的塌陷范围以内。地面必须建有永久性的消防水池,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⑴ 水池的容量不得小于 200m3; ⑵ 能够满足井下防尘洒水系统 2h 以上的用水量。2、井下消防材料库、机电检测、修理调度室、库房、胶带输送机道、井下车场、变电所、充电硐室等处配备灭火器 5 个,消防软管不得少于 100m,砂子不得少于 0.3m3,所有采掘工作面进风口配备 5 个灭火器材,消防软管不少于 100m,软管规格要与现场铁水管相适应,并设有方便可靠的接头。3、加强采掘工作面的浮煤、积尘清扫,采煤工作面不允许随意留设煤柱;砌碹巷道的碹体和顶帮之间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充满填实,巷道冒顶空顶部份,可用支护材料接顶,但在碹拱上部必须充填不燃物垫层,其厚度不得小于 0.5m。4、井下各采掘工作面施工之前,必须根据以下防灭火技术管理措施严格执行: ⑴ 在采掘运输过程当中,胶带输送机头、刮板输送机头,应配齐不少于 2 个灭火器和 0.3 m3 砂子。 ⑵ 对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屑等,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送地面处理,严禁将棉纱、布头和纸屑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在巷道内。 ⑶ 若巷道冒顶,遇煤层必须在处理高顶时采纳充填法,封闭并注阻化剂。定期对一氧化碳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进行汇报,并实行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⑷ 严禁采纳易燃性材料搭设监时操作台、休息间、严禁携带烟火等入井。 ⑸ 采掘工作面的雷管箱、炸药箱必须存放在全负压新奇风流中。爆破时,必须要使用好炮泥和水炮泥,工作面上部 30 m 的炮眼装水炮泥剩余部分必须用炮泥封满填实至眼口。爆破母线严禁有明接头、鸡爪子和羊尾巴。爆破母线接头必须用接线盒连接。爆破母线与雷管角线连接处必须扭紧,并用绝缘胶布包扎好。且必须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制和三人连锁换牌爆破制度”。 ⑹ 任何人员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及灾区通风、瓦斯、煤尘情况,立即实行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灾。并快速汇报矿调度,在灾区现场的区队、班组长应根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有关规定,将所有受火灾威胁人员快速撤离险区,并组织人员利用一切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