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机械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朔里矿业)井下机械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朔里矿业)1、井下机械维修工(以下简称维修工)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经过专业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之后,方可持证上岗。2、维修工必须熟知个人的职责范围,熟练掌握所维修设备的技术性能、完好标准、检测、修理工艺和检测、修理质量标准,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配合关系。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修理,并认真认真填写检测、修理记录。3、下井前,要由维修工作负责人向有关人员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维修工要依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齐全、完好,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测、修理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并备好专用停电牌。4、维修工在进行检测、修理工作时,不得少于 2 人,在维修时应与司机配合好。5、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处理故障时,要确认故障的部位和性质。6、在检测、修理现场,检测、修理负责人要讲清工作内容、步骤、分工和安全措施,清点所带材料、备件,应当符合维修需要。7、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阻碍工作的杂物;支护顶板,尤其是需吊挂起重装备的支撑物应牢固,检查周围无其它不安全因素,如有问题,应妥善处理后方可工作。8、维修工应会同司机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就检测、修理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做好检测、修理记录。9、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尤其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认真清理检测、修理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