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上下防火安全技术措施1、永久井架及井口房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井口房内必须长期备有至少两个灭火器,由值班调度负责管理。2、生产矿井木材场应设在进风井主导风向下风侧或远离进风井口。3、生产井口在地面应设消防水池,其储水量不得少于 200 米3。4、井下可利用上部水平的水仓作为消防水池。水池内必须至少备有 200 米 3 的水量。5、井口房和主要通风机房附近 20 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暧。6、暧风炉的压入式风道极有必要实行不燃性材料砌筑。7、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工作。如确需使用时应当由矿技术负责人拟定安全措施,并报总工程师批准。8、井上应在非井口房内设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库应有轨道直达井口。9、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换;材料、工具不得另做他用。10、回采工作面必须采纳后退式开采,采煤工作面采到停采线时,极有必要实行措施使顶板冒落严实。11、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 45 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12、井下采纳架线式电机车运输的大巷必须采纳不燃性材料支护。13、井下巷道中的浮煤必须每天定时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