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房屋买卖合同1. 合同基本情况1.1 合同编号本合同编号为 2025-06-01。1.2 合同双方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署:卖方:张三买方:李四1.3 房屋基本情况房屋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五华大道 123 号房屋面积:100 平米房屋类别:普通住宅房屋权证情况:产权清楚,无纠纷2. 购房款及支付方式2.1 购房款本房屋购房款为 200 万元人民币。2.2 支付方式买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房屋购房款。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具体账户信息如下:收款账户:张三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分行账户号码:123456789012345678903. 过户手续及费用3.1 过户手续房屋过户手续由买方负责办理,包括向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证、向房管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向税务局办理契税等手续。3.2 过户费用房屋过户费用由买方承担。具体费用如下:• 土地证办理费用:10000 元人民币• 房屋所有权证办理费用:5000 元人民币• 契税:120000 元人民币4. 房屋交付及装修4.1 房屋交付卖方应在房屋过户手续完成后 7 个工作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买方。4.2 房屋装修本房屋未进行过装修,卖方不承诺对房屋进行任何装修。5. 房屋产权保障5.1 产权证保管买方应妥善保管本房屋的产权证。5.2 产权争议如因本房屋产权产生争议,卖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6. 合同变更及解除6.1 合同变更本合同双方均需协商一致,且变更需书面确认。6.2 合同解除本合同双方因一方违反合同规定而解除合同的,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具体违约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7.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方式7.1 法律适用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7.2 争议解决方式如本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应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 其他约定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8.2 本合同一式两份,卖方和买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