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调查、安全考核与统计报表规定一、事故调查统计1、对发生的事故必须及时进行调查、分析和统计。调查分析应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严肃仔细,要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实行防范措施不放过。2、事故的发生后,事故部门应当立即向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并尽量避开事故扩大。3、安监及有关人员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快速赶赴事故现场,及时进行现场调查、记录、查阅和索取有关现场的原始资料,有权要求当事人如实写出事故的原始材料。4、事故后,发生事故的部门要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及时向公司安全员做出事故报告和整理出有关书面材料(一般事故三日内,重大事故五日内)。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涉事故调查的正常进行,对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或阻碍事故调查工作的,根据情况给予批判教育和必要的处罚。6、对人身及设备事故的调查按上级有关规定明确如下:① 发生的人身不安全现象和设备异常由所属部门自行组织调查分析,结果报公司安全监察室备案。② 发生的人身轻伤和设备障碍,公司安监室主持调查分析,相关部门、工会、劳资人员参加,调查结果和有关原始材料报总经理。③ 一般人身和设备事故(人身重伤三人以下,统计事故、考核事故)由公司副总经理组织调查,安全员、工程部、工会等部门的有关专业人员和相关工程部门的领导和专业人员参加。④ 重大人身、设备事故,由公司主要领导牵头,公司安全监察室、工程部、工会、劳资等人员配合上级领导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⑤ 特大人身、设备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主持调查,公司有关人员参加和配合。7、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必须查清:① 事故的现场情况(含周围的环境和安全防护设施的情况);② 事故的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③ 人员伤亡程度和自身的历史情况;④ 经济损失;⑤ 确定事故的责任人;⑥ 暴露的问题或违章情况;⑦ 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8、设备事故的调查必须查明:① 事故的发生产设备和系统的运转情况;② 事故的发生的时间、地点、气象情况、事故经过、扩大及处理情况;③ 仪表、自动装置、断路器、保护、故障录波器、遥测遥信遥控、录音装置和计算机等的记录和动作情况;④ 设备损坏情况和损坏原因;⑤ 事故原因和责任;⑥ 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9、《设备事故报告》或《设备一类障碍报告》应当由事故的发生部门的专业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