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事实材料收集事故材料的收集应包括下述内容:(一)与事故鉴别、记录有关的材料(1)发生事故的单位、地点、时间。(2)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技术等级、工龄、本工种工龄等。(3)受害人和肇事者的技术情况、接受安全教育情况。(4)出事当天,受害人和肇事者什么时间开始工作、工作内容、工作量、作业程序、操作时的动作(或位置)。(5)受害人和肇事者以往的事故记录。(二)事故的发生的有关事实(1)事故的发生前设备、设施等的性能和质量情况。(2)使用的材料,必要时进行物理性能或化学性能实验与分析。(3)有关设计和工艺方面的技术文件、工作指令和规章管理制度方面的资料及执行情况。(4)关于工作环境方面的情况,包括照明、湿度、温度、通风、声响、色彩度、道路、工作面情况以及工作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取样分析记录。(5)个人防护措施情况,应当注意它的有效性、质量、使用范围。(6)出事前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健康情况。(7)其他可能与事故致因有关的细节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