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整理标准的意见 根据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事业单位清理法律规范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镇对所属事业单位进行了清理法律规范,现提出如下清理法律规范意见: 一、基本情况 所属事业单位五个,其中正股级五个。事业编制 39 名,其中全额预算管理编制 39 名;实有 36 人,其中全额预算管理36 人。领导职数 7 名,其中正股级 5 名,副股级 2 名。实际配备正股级 5 名,副股级4 名。 二、保留的事业单位 清理法律规范后,县共保留所属事业单位五个,基本情况同上。保留事业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村镇建设进展服务中心 主要任务:制定规划,合理布局,为全面推动新农村建设服务。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人员编制:县村镇建设进展服务中心事业编制 5 名。其中领导职数 1 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 ﹙二﹚县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主要任务:积极开展优生优育及解决人口问题而进行的技术服务。机制规格相当于正股级。人员编制:县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事业编制 12 名。其中领导职数 4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 ﹙三﹚县民政所 主要任务:落实社会保障制度,积极开展扶危济困工作。机制规格相当于正股级。人员编制:县民政所事业编制 3名。其中领导职数 1 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 ﹙四﹚县农村经济进展中心 主要任务:对农村山水田林路规划建设及综合配套提位全方位服务,助推农村经济进展。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人员编制:县农村经济进展中心事业编制15 名。其中领导职数 3 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 ﹙五﹚县文化事业服务中心 主要任务:落实党的文化事业政策,服务农村群众文化所需。机构规格当于正股级。人员编制:县文化事业服务中心事业编制 2 名。其中领导职数 1 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 三、其它事项。 没有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