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党委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建议 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应该怎么写?很多朋友都在为这个而苦恼,不要急,今日我就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乡党委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建议的范文,信任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一起看看吧! 为推动乡党委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法律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根据《国务院全面推动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事项的范围 (一)乡经济和社会进展规划、工作目标。 (二)乡社会管理的规章制度、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其它政策措施的出台。 (三)乡党委管理干部的调整、选拔任用,党内表彰和党员干部奖惩。 (四)重要行政执法行为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五)乡年度财政预算报告及其执行情况。 (六)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重要物资的招标采购、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及大额资金使用。 (七)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村容整治以及推动农业产业化、工业新型化、农村城镇化的重大措施。 (八)其它事关党员群众切身利益或党员群众普遍关怀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重大事项决策原则 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和集体决定,坚决防止一言堂和一个人说了算。 三、重大事项决策程序 (一)重大事项决策必须通过乡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必要时报请上级党组织确定。研讨重大事项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的应到会人员到会方能进行,分管领导必须参加。 (二)提请党政联席会研讨的重大事项,必须做好充分准备。会议议题应提前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通报,乡党委书记决定是否上会,不得搞临时动议;需要相关资料的,应由分管领导提前准备;分管领导要提前进行全面系统地调查讨论,进行科学论证,提出可供选择的决策方案或建议。 (三)坚持依法行政,所有事项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四)会议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主持。讨论时,乡党委书记(乡长)不得首先表明自己的观点,待听取其它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后方可表明自己的态度;因故未到会的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五)重大事项决策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实行口头、举手、投票等形式进行表决,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超过到会人数的半数赞成为通过。 (六)如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意见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做出决定,进一步调查讨论、交换意见,下次再议。如仍不能作出决定,应将争议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