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炔瓶使用的安全事项1)乙炔瓶使用之前必须根据《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严格进行技术检验。合格气瓶应有明显标志。气瓶充装前应当仔细进行外部检查和瓶内气体成份化验,不允许随意充灌。充灌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分 2 次进行,充气静止后的极限压力应当符合安全要求:当环境温度为 40℃时,应不超过2.5MPa(表压);当环境温度为 20℃时,应不超过 16MPa(表压);当环境温度为一 10℃时,应不路过 0.7MPa(表压)。在充气过程当中,瓶温不得超过 40℃。2)乙炔瓶使用时,必须配备合格的乙炔专用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3)乙炔瓶在储存、使用中应当保持直立,不能横躺卧放。以防丙酮流出引起燃烧爆炸。开阀门应缓慢,供气速度一般不超过 2.0 平方米/(h•瓶),使用压力不超过 0.15MPa。在使用过程当中,瓶体温度不得超过 40℃。4)乙炔瓶体温度过高时,会降低丙酮对乙炔的溶解度,导致瓶内乙炔压力升高。根据经验,受火烤的乙炔瓶在 10min 内就有爆炸危险。在使用过程当中,应常常用手触模瓶壁,假如发现局部温度超过40℃(有烫手感),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实行水浇降温措施。妥善处理后,送充气单位检查。5)乙炔气瓶周围严禁烟火,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 10m。夏季应当严格防范暴晒,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6)乙炔瓶在搬运时应避开受到强烈的冲击、碰撞、摩擦。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7)严禁乙炔气瓶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易爆物品同车运输、同间储存。8)乙炔瓶储存间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设施,避开太阳直射。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 15m,且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在其附近应设有消火栓,配备干粉和二氧化碳灭火器。9)使用中的乙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剩余压力应当符合安全要求:当环境温度<0℃时,压力应不低于 0.05MPa;当环境温度为 25~40℃时,应不低于 0.3MPa。10)防止乙炔气瓶接触有害杂质,禁止与铜、银、汞及其制品等接触。11)乙炔瓶库的建筑应当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库房内必须采纳隔爆型电气设备。12)乙炔瓶应涂白色,并用红色标明“乙炔”字样,不允许随意涂改。(13)乙快站制气人员、火焊操作人员的劳动服应选用防静电服、导电镀及手套。严禁穿化纤服装及带铁钉的鞋子进入作业岗位。在爆炸危险场所应当设置导除人体静电装置,如接地棒、接地栏杆等。(14)电火焊现场应该做好防火防爆工作。严格执行防火、防爆技术措施,现场还应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如黄秒、干粉和二氧化碳灭火器以备消防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