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药学教育讨论及其启示 临床药学专业的设置目标是培育能有效提供满足新时期临床诊疗服务需求和药物指导的临床药学服务人才,而开展临床药学教育则是培育临床药师的主要途径,是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的重要保障。本讨论主要比较分析美国、英国、法国和日本等国家的药学教育模式及其特点,以供借鉴。 1 临床药学教育进展简史 临床药学是讨论临床药物治疗疾病的合理性与有效性的药学学科。其主要内容是讨论药物在人体内代谢过程中发挥最高疗效的理论与方法,侧重于药物和人之间的内在关系,直接涉及药物本身,用药对象和给药方式,关乎到整个医疗服务质量与治疗效果。临床药学实践包括药学服务基本原理,融合了专业治疗学知识、经验及推断力的关怀取向以确保患者的最佳治疗结果[1]。药学服务即药学人员利用药学专业知识和工具,向社会公众提供与药物使用相关的各类服务,包括药学知识咨询、药品信息宣传、用药法律规范、药物毒副作用与药物治疗注意事项等。临床药学起源于美国,并于 1965 年开始逐步建立了临床药师服务体系,推出“生物医学模式”的药学教育,并对全国药学院实行强制性的临床药学教育[2]。之后,欧美各国相继在医学和药学专业高校设立了临床药学专业教育,并改革了药学相关教育模式,使临床药学教育步入了新的历史进展阶段。 2 国内外临床药学教育模式比较 通过文献分析法,讨论者收集和整理了国内外临床药学教育模式的基本资料,并对这些资料进行了比较分析。在学制设计上,主要有以美国为代表的灵活学分制、以英国为代表的传统学分制、以法国和日本为代表的传统学年制、以澳大利亚为代表的学分学年制。在课程体系设置上,主要有以美国代表的实行学科交叉、重视综合性的实验课程、开展讨论课程、充分展示学生的主动性;以英国为代表的实行交叉学科教学、注重实验课与理论课相结合、学生参加教学讨论;以日本为代表的实行4+2 模式、老师指导和自由讨论同步进行。在教育层次上,国内外高校均实行本科和讨论生教育,部分国家有预科和专科层级的教育。在临床药师教育与执业资格规定方面,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药事法规定只有通过认证的药学专业的毕业生才能申请注册药师[3];日本临床药师法规定必须是药学专业毕业生通过临床药师资格考试才能获得执业资格[4];英国和美国药师学会明确规定,唯有药学博士才能申请执业药师资格参加临床药学服务工作。经过 50 多年的进展,临床药学的课程设计和教学模式已逐步完善,尤其是学制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