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层干部聘任管理办法 中学中层干部聘任工作方案 黑旺中学中层干部聘任工作方案 一、中层干部选拔聘任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把德才兼备、群众基础好、业务能力强的同志真正选聘到领导岗位上来。为此,我校将邀请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导参加此次选聘工作,加强领导并进行业务指导。 二、成立中层干部选拔聘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中层干部选聘各项工作,如请示,组织民主推举和考察,干部任前公示,材料呈报等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导和中心学校班子成员组成,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蒲卫东 成员:中心校公布的校级干部 三、选拔聘任职数 教务副主任 3 名,总务主任 1 名,总务副主任 1 名,政教副主任 3 名 四、选拔条件及对象 1、仔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廉洁勤政,办事公正、原则性强、遵纪守法、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服从领导、团结协作,在工作中能独挡一面,发挥职能作用,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指导能力和学校理财能力。综合素养好、符合年轻化、知识化要求,身体健康,适应工作需要。 五、聘任程序 1、坚持走群众路线,实施民主推举和考察,对符合以上条件的,召开校支部会、班子会以及全体老师会,公布方案,实行校长聘任。 2、坚持干部任前公示制,对拟提任人选,学校在校务公开栏内公示一周,对公示期间有反映影响提拔使用的问题,要进行深化细致的核查,没有问题的呈报中心学校并记录学校档案。 六、解聘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给予解聘。 1、任期内不履行合同或不胜任本职工作,且教育无效。 2、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 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 20 天的。 3、损害单位政治、经济利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给学校造成极坏影响者。 4、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执行学校决策或未能履行职责而造成严重责任事故的。 5、有严重违法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