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安全员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不可或缺的部分,是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有序生产而实行的各种对策、方针和行动等总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能在于计划、决策、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监督。(一) 安全管理保证体系1、施工现场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生产指挥保证体系,实习管生产必须同时管理安全原则;2、施工现场配合建立以党支部为首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体系;3、施工现场配合建立以工会主席为首的群众监督保证体系;4、施工现场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首的技术安全保证体系;5、施工现场建立以安全员为首的专业安全检查保证体系;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施工现场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明确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可由项目其他管理人员及作业对现场负责人组成。二、 专职安全员配置 (一)施工现场必须根据相关规定设置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必须经安全监督部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并由建设部人事教育司发放继续教育证书。 (二)专职安全员配置的一般规定:1、施工面积 10000M2 以下时,必须至少有一名专职安全员;2、施工面积 10000M2 以上时,必须设 2-3 名安全员;3、施工面积 50000M2 以上时,必须设不同专业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三)专职安全员上岗证1、专职安全员应按建设部的有关规定,每年集中培训 40 学时,经考核合格之后才能上岗。2、专职安全员上岗证复印件必须是符合规定的有效证件。三、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的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及有关安全技术劳动法规。2、做好安全生产的宣贯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沟通推广先进经验;3、常常深化基层,指导下级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4、掌握安全生产的情况,调查讨论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善建议和措施;5、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6、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拟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7、与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别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8、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与处理;9、制止违规违章指挥和违规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10、对违反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上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