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师查房制度1.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或高年资主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2.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影像资料、各项相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情摘要,上级医师查房要认真检查病患,分析病情,提出明确的诊治意见。3.住院医师查房:3.1 对所管病患实行 24 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对所管病患要进行系统查房。3.2 对新入院病患,住院医师应在入院 8 小时内查看病患;急诊入院病患要立即予以诊治。3.3 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病患;检查辅助检查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3.4 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询问、检查病患饮食、睡眠及心理情况。3.5 对急、危、重症病患应当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快速进行处理,必要是要及时请上级医师检查病患。3.6 主动征求病患对医疗、护理、服务、饮食和环境等方面的意见,并及时改善。4.主治医师查房:4.1 每日至少查房一次,新入院非急诊病患,应在 24 小时内查看病患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急诊病患要及时查看病患,并提出明确诊治意见或请上级医师诊治。4.2 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病患进行重点检查与探讨。4.3 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病患的陈述,并认真检查病历。4.4 核查医嘱执行情况,评价治疗效果,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诊疗方案。4.5 认真了解病患病情变化,并征求病患对医疗、护理、服务和饮食等的意见。5.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高年资主治医师)查房5.1 每周至少查房二次,新入院病患,应在 72 小时内查看病患,并对病患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对疑难重症病患要及时查房,提出明确的诊治意见;按要求进行教学查房。5.2 重点要解决疑难重症病例的问题;审查对新入院、疑难重症病患的诊断和治疗计划。5.3 决定重大手术及特别诊疗措施和方案。5.4 要定期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5.5 决定病患出院或转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