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100 字欣赏 《一个人的朝圣》一书由英国作家蕾秋·乔伊斯所著,讲述了一个退休老人为探望病危友人而踏上一个人的旅程,对于今日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很容易的过程,可是在那个年代,这是很艰难的,尤其是这种精神。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100 字欣赏。 历时半个月的时间,读完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是我读得最快的一本书了,但是读完总想说点什么,却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索性就大概介绍下这本书吧。 故事的主人公叫哈罗德·弗莱,他是一个 65 岁的老头,在酿酒厂做了四五十年的销售就退休了,为人谦逊,独善其身,从来没有过太高远的追求。 正如书中所描述的那样:“哈罗德·弗莱是个高大的男人,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像是随时防备着前方会突然出现一道低梁,或是被人投偏了纸飞机似的。” “哈罗德从小就学会了安身立命之道——保持低调,做个隐形人。” 小时候,哈罗德的母亲不辞而别,父亲便常常给他换不同的“母亲”,但他并没有真正感受过什么是母爱和父爱。 成家后,他的婚姻生活也是不尽如意,儿子戴维患上了抑郁症上吊自杀,妻子由此便和他分居形同陌路人。 在如此窘迫的境况下,他收到多年前的女同事兼好友奎尼的一封信,并告诉她自己得了癌症,不久便离开人世。 从此,他便决定一个人上路,亲自把自己的回信交到奎尼手中,并一路不停地给奎尼的疗养院打电话寄明信片,让奎尼一定坚持等着他。 一路上,他一边回味往事,一边自我反省,还帮助许多人分担了一些东西,可回想起自己的从前,对待妻子莫琳、对待儿子戴森、对待好友奎尼,他总觉得亏欠了他们好多,甚至很多都是无法弥补的东西…… 一路上,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深刻体会了外面的生活,虽然旅途中也常有同行者陪伴,却没有一个人能够走近他的心,真正地了解他,懂得他“在路上”的意义。 从英国的南部到北部,从金斯布里奇到贝里克,历时八十七天的时间,六百二十七英里的里程,哈罗德终于到达了贝里克的圣伯纳丁疗养院,实现了对奎尼的诺言,奎尼最终也安然地离去,哈罗德和莫琳的感情也重归于好。 其实,整本书通读下来,让我一直都不懂的是,这本书为什么要叫“一个人的朝圣”而不是封面内的那句话“那么,我是谁?” 朝圣往往不应该和“宗教”相关联的吗,而哈罗德并不是宗教信仰者啊,抱着这个疑问我请教了百度百科。 百度百科对“朝圣”的解释是: 朝圣是指教徒朝拜圣地的宗教活动。 朝圣是一项具有重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