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多佐》读后感:逻辑为起点,价值为目标 逻辑是虽然不能促进社会的几部,但是可以借助它,将它作为工作,可以被视作是成长的充分空间。下面是我带来的《卡多佐》读后感:逻辑为起点,价值为目标,快来看一看吧。 卡多佐继任霍姆斯之后,同霍姆斯一样成为美国 20 世纪最为杰出的法官之一。卡多佐的著作《司法过程的性质》一书,由苏力老师翻译,商务印书馆出版,国内广为流传。与其说这是一本书,不如说是一本小册子,一本刚满百页的小册子。从严格意义上讲,这本百页的小册子根本不属于正规文风的著作,而是卡多佐在耶鲁大学所做的演讲结集而成。虽然是百页的小册子,读起来总是很费劲。主要还是源于书中举了很多的陌生的案例,对案例的背景不是特别熟悉,不明卡多佐在各种类型案例中作出终极思考的原因,也无法感受其判决的具体过程,所以读起小册子也总是云里雾绕。但另外一本书《卡多佐》却为读懂《司法过程的性质》提供很好的帮助。《卡多佐》一书由美国著名的法律学者考夫曼(Andrew L. Kaufman)所著,张守东翻译。美国法经济学大咖——波斯纳,也为卡多佐写过另外一本传记——《卡多佐:声望的讨论》。两位重量级法学家为卡多佐动笔写传,也可以窥见卡多佐在美国司法界的地位与影响。同时国内翻译卡多佐的著作还有《法律的成长》、《法律科学的悖论》两本小册子,是卡多佐对《司法过程的性质》的延续。 卡多佐是西班牙裔犹太人,其一生未婚。在哥伦比亚大学学习期间,卡多佐受到良好的法律教育,养成了大量阅读和独立思考的能力。毕业后进入了其父所开设的律所,开始了 23 年的律师生涯。卡多佐父亲也曾是法官,但因执业污点转做律师,这也成为卡多佐的心理阴影,所以卡多佐一直有雪耻的执业念想。卡多佐于 1914 年被提名到纽约州上诉法院任法官,过了不久就担任了首席大法官。而后于1932 年进入美国最高法院任大法官。根据考夫曼的记载,卡多佐从事律师的风格与从事法官时的风格并不完全相同。担任律师期间,卡多佐极具辩论风格而且十分富有具有攻击性,但他从不偏离客户的目的,并逐渐赢得“律师的律师”的美誉,很多律师会从卡多佐这里得到意见和建议。也正是律师生涯让他得以亲身体验人的处境、弱点、诡计与欺诈。当上法官之后,他思辨的作风没也改变,但不再是犀利的辩论风格,而主要思考如何解决问题,极具实务精神。卡多佐在任法官期间一直捍卫一个主张:法律必须适应现代社会的条件。 一、卡多佐十分注重法律与先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