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读后感:乡土社会视角下的权力结构分析 《乡土中国》中作者为我们讲诉了中国历史中存在的权力结构,正是这些权力结构,影响了一代有一代人。下面是我带来的《乡土中国》读后感:乡土社会视角下的权力结构分析,有兴趣的可以看一看。 具体的有关《乡土中国》的内容我就不再赘述,我想做的,只是分析费孝通先生在这本书中构建的权力结构,笼罩在整个乡土中国,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乡土社会人的权力结构。 我读这本书总是读到自己脸红,不是因为内容有多么劲爆,而是因为费孝通先生所谈到的观点恰好解释了我父母为什么会和自己的思想千差万别,为自己以前幼稚的想法感到羞愧。看到最脸红的时候,就是读到权力结构的部分。涉及到权力结构的内容主要分布在《乡土中国》的后半部分,9-12 章。在这几个章节里面,费孝通列举了四种不同的权力——横暴之力、同意权力、爸爸式权力(教化性的权力)、以及最后的时势权力。 “横暴之力”是从社会冲突来入手的。社会分为不同的阶层,在上的阶层握有权力去支配在下的阶层,能够发号施令,以他们的意志去驱使被支配者的行动。而“权力”的由来,就是这种冲突过程的持续,是一种休战状态中的临时平衡。被支配的一方在冲突过程中认输、屈服,但是并没有心甘情愿接受胜利者所规定下的条件,非心服。于是两方的关系中发生了权力,权力是维持这种关系的必要手段,是压迫性质的,是上下之别。战国时期,秦国运用武力战争统一了天下,这些国家并非是心甘情愿被秦国统治,而是因为秦国的武装力量使他们屈服。武装的冲突消逝之后,休战状态的冲突继续延续,武装力量的压制进而转变成权力的压制。这些国家由于战败,处于被秦国压制的“下层阶级”,秦国运用“横暴之力”来维持这种上下之别的关系。由此可见,“横暴之力”的实质就是武装力量,只不过由于武装冲突不再继续,这种力量转化成为了维护武装冲突结果的一种平衡社会关系的权力。这种“横暴之力”其实在乡土中国的历史上无处不在,说“王权更迭”,大抵就是这个意思了,只不过是换了个天,换了一个统治阶级罢了。 但是“横暴之力”的冲突只停留在表面,也就是说这种权力是从战争状态下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冲突、国内政党与政党或者说一种利益集团与另外一种利益集团的争斗而出现的。只是一个国家吞并另一个国家,或者说一个利益集团压制另一个利益集团,而对在这个国家之中生存的老百姓,“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乡土社会人反而没有很大的影响,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