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觉悟”是罚出来的?还是激励出来的?智力比知识更重要;素养比智力更重要;觉悟比素养更重要。这是管理界的三大名言。它告诉我们;安全知识再丰富而智力不足,运用安全知识的能力就差,那么安全知识当然不能正常发挥。假如知识丰富、智力发达,但素养欠佳,就比如一块三角砖,搁在那里都不平。但我们一些企业注重强调员工知识能力要不断提高,对员工素养、觉悟逐步转变往往容易忽视。时下,提倡“以人为本”,安全工作成为任何企业的重中之重,不断创新安全培训、管理,并提高到安全文化层次,因此,规章管理制度不可谓不全,员工对操作法律规范不可谓不知,但一些企业因员工违章行造成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甚至违章者系企业的业务骨干,究其根源,笔者认为:员工安全觉悟不高是其重要原因。安全觉悟实质上是员工对安全工作的态度,是员工对安全工作从认知、评价并做出价值推断(情感)所形成的心理倾向(意向)。因此,笔者认为要提高员工安全觉悟,应解决好员工对安全的认知问题,从而改变员工对安全工作的态度。假如员工认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只是别人获利,出现安全事故自己只会受到重罚,员工必定会对安全工作产生畏怯、厌恶情绪,何来自觉之觉悟,会使员工在意志上对抗。结果在工作按标准做只是为不被罚,安全检查做一套,平常工作另一套,对别人违章视而不见,所谓“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难以适宜安全工作推存出新、快速进展的形式,久而久之,自己难免违章。况且,生产现场一般点多面广,管理者不可能实施事事、时时监督。所以,要在安全管理上要多种手段相结合,慎用行政手段,完善制度手段,强化经济和思想教育手段,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笔者从事铁路运输工作多年,截止 8 月 29 日,永荣运销公司专用铁路实现 1800 天无路外伤亡事故,其核心经验是多种安全管理手段并用,以提高员工安全觉悟为核心,从而使员工自觉法律规范操作。该司主要是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适时开展安全活动,制定了切合实际的安全目标,公开公平的奖罚,以满足员工精神和物质两方面的需要。让员工共享安全成果,把“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幸福”落到了实处,把“保护他人就是保护自己、损害他人就是损害自己”入脑入心,从而才能促进员工安全觉悟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