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慎”不能成为事故的理由近日,某石油化工企业连续发生工人在操作过程当中触电导致伤亡的安全事故,在企业员工分析事故成因时不约而同出现了“不慎”的结论。据了解,员工在总结各种大小事故的教训时,“不慎”似乎成了一种伤亡事故的发生的合理解释,而且具备特别大的普遍性。事实果真如此吗?回顾一下事故的发生的经过,我们不难得出答案。2 月 28 日,该企业一辆天然气气罐车进行维修时,一名修理工由于缺氧倒在罐内,其他人在施救过程当中,不慎碰到气罐上方的 380V电线,引爆气罐内残留的液化气,造成 3 人死亡,5 人受伤。修理过程当中,修理工个人没有做好准备,就匆忙进罐维修,明显属于没有维修气罐车的经验;其他人施救又“不慎”碰到电线引发爆炸发生,表明维修部是在手忙脚乱的营救过程当中,导致悲剧的发生。一切都清楚反映出,无论是从业人员还是维修部都没有面对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和应对安全事故的技能。从这个角度看,因施工事故造成的死伤,倒是偶然中的必定。偶然,只是轮到修理工张三还是李四进罐维修,从而不幸遇难;必定,不能够居安思危,不能在平常做好安全教育以及安全预案等项工作,事故迟早要发生。上述“不慎”引发的安全事故,令人痛心也引发了笔者的思考:为什么事故都是在看似毫无危险的施工操作中发生?为什么没有在施工之前对潜在的危险做出及时推断并努力消除?为什么气罐车事故的发生后,抢救并不得力,进而引发了更大的伤亡?面对事故暴露出的一系列问题,有关单位及干部员工在总结时仅以“不慎”作为结论,显然不能令人信服。在“不慎”的背后,我们可以清楚的分析出,遇难工人主观上并没有安全防范意识,客观上也不具备安全操作技术;进一步深挖,上述工人的悲剧恰恰反映了,相关单位在安全生产环节上暴露出的种种问题:缺乏对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的培育与教育,在追查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的机制层面存在严重缺失。“不慎”作为一种搪塞之辞,可以在躲避追究责任之际,发挥一时之效,但是相关单位与部门假如不能从这些事故中立即警醒起来,类似“不慎”事故将来必定还会发生。因此,企业一定要从思想和习惯的根子上深挖事故原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实行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不慎”的再次发生,努力从干部员工的字典上消灭“不慎”这样的词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