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集中整治要做到“三清”近几年以来,消防部门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一定成效,但一些地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尚未得到有效根治,“回潮”现象也有所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地区消防安全隐患还十分突出,火灾事故时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从 1991 年至 2025 年,全国典型“三合一”场所火灾案例中,死亡 526 人,伤305 人,直接财产损失约亿元。07 年 10 月 21 日 21 时 50 分左右,福建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北铺街道飞达鞋面加工作坊发生火灾,造成 37 人死亡,20 人受伤,其中 1 人重伤。经调查,该作坊为“三合一”建筑场所。无独有偶,07 年 10 月 23 日 5 时 41 分,苏州吴江市横扇镇大桥路 45 号一经营羊毛衫门面房发生火灾,4 人当场死亡,4 人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3 人逃生。教训十分深刻,发人深省。为坚决遏制此类火灾事故的发生,XX 省公安厅决定于 07 年 11 月至 08 年 1 月在全省范围以内,开展“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工作,并制定了工作方案。笔者认为,在开展整治过程当中,要做到“三清”: 一要思想“清”。思想决定行为。要克服厌恶思想,深刻领悟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和整治的目标,对比重点和标准要强抓学习、培训。第一个是仔细学习“三合一”场所标准界定。组织全体消防监督干部,仔细学习,领悟实质。各级应针对辖区的特点,逐条讨论,细化、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全面落实好整治工作。第二个是强抓培训。各级消防部门要借助政府和公安局(分局)等平台,积极开展整治工作。开展整治工作期间,一定要强抓培训关口,使参加整治工作的人员,熟练掌握整治重点和标准,做到入脑、入心,心中“一干称”。三是培育典型作用。典型分反面典型和正面典型。反面典型就是确定一处“三合一”场所,让整治人员直观地进行了解,从理论知识到实践观摩,更能掌握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准确性。正面典型就是在工作中,对创新工作方式,及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的整治工作人员,加以宣传、表扬和奖励,不断调动大家工作的积极性、兴趣和制造性,保质保量完成整治工作,确保整治效果。 二要目标“清”。第一个是底数要明。各级公安消防部门、派出所和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对“三合一”场所进行全面清查,分别掌握辖区内“三合一”场所的情况,建立《“三合一”场所登记册》,对每一个场所逐个填写《消防安全检查登记表》,分门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