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打七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仔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法律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限减少因非法违法造成的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范围和内容 重点范围: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重点行业和领域。 重点内容:把目前最突出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作为打击重点。 (一)具有共性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 4、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二)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煤矿 (1)假借整合技改躲避关闭、限期内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区域违法生产或只生产不技改的; (2)被兼并重组煤矿未按规定变更相关证照擅自组织生产的; (3)超层越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4)不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没有能力实行“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 2、非煤矿山 (1)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 (2)无合法勘查许可证或合法资质从事勘探活动,以勘探名义从事采矿活动的。 3、交通运输 (1)驾驶人超载超速行驶、酒后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 (2)客运车辆夜间途径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或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 (3)非营运车辆违法载人的; 4、建筑施工 (1)建筑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等行为; (2)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无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5、危险化学品 (1)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 (2)未正规设计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的,未试生产备案就投入试生产运行的。 6、烟花爆竹 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7、民用爆炸物品 无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