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年城镇住户调查汇报 20*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我县仔细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以“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重民生”为重点,高度关注和重视民生问题,努力促进经济稳定协调进展,实现了我县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稳定增长,消费能力进一步增强,人民过上安居乐业的好日子。 一、居民收入稳定增长,收入不断提高 20*年,我县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实现 13586 元,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766 元,列 13 个县考核圈第四位;同比增长%,列 13 个县考核圈第三位。城镇居民收入工资性收入仍占主导地位,其次是转移性收入。从人均总收入的构成看,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分别为 7429 元、3157 元、2434 元和 566 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依次为%、%、%、%。 (一)兑现绩效和就业,拉动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 20*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 7429 元,比去年同期增加 799 元,增长%,工资性收入增长对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县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老师绩效工资,全县共计兑现老师绩效工资 7000 余万。二是我县20*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 2402 人,比上年同期增长%,就业人员大量增加,从而拉动工资性收入的增长。三是居民利用业余时间从事其他劳动所获得的酬劳也随工资水平普遍提高不断增加。 (二)社保政策向好,助推转移性收入大幅增长 随着各级政府对民生的持续关注,我县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特别关注弱势群体,根据国家政策要求连续提高离退休金待遇以及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转移性收入大幅增长。20*年我县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为 3157 元,比去年同期增长%,成为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主力军。其中人均养老金或退休金 2971 元,比去年同期增长%,占转移性收入的%。转移性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从 20*年 1 月份起,国家再次提高了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金每月提高 100 元,提高幅度近%。据县社保局资料显示:20*年全县发放离退休金 713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二是凡是符合条件的超龄城镇居民,经本人申请,并按规定一次性交纳养老保险金的,从 20*年 1 月1 日起,每人每月补领数额不等的养老金,大多数在 20*年上半年兑现。据资料统计:参加超龄养老保险人数为 2614 人,发放金额 1803 万元;三是政府不断加大对低收入家庭的关怀和扶持力度,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断提高,由 20*年的每人每月平均 96 元提高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