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 改革开放 40 年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总结 军人是我们的英雄,正是有他们守护着我们,我们才能这样更好的成长,对于每个军人我们要尊敬他们,对于退役军人的安置工作,国家也要做好,不要让民族英雄无处可去。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改革开放 40 年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总结范文。 在**省三明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里,常常可以听到有人轻声哼唱着歌曲《我是一个兵》。唱歌的老同志叫***,今年 88 岁。1948 年,18 岁的***参军入伍,成为华野第十纵队的一名战士,后来成长为一名团级干部,1982 年从部队离休,1986 年安置到三明市军休所,至今已有 32年。在这里,他和许多老战友一起安心休养。 目前,全国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已达20XX 多个,倾心为数十万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打造安享晚年的“美好家园”。 为妥善安置在长期革命战争中丧失工作能力需退出现役的军官,1958 年,我国开始建立并实施军队干部离退休制度。当时,到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数量较少,还没有形成规模。从 1980 年开始,为适应军队几次精简整编,军队离退休干部开始大规模、先后分 5 个批次移交地方安置。自 20XX 年起调整为每年根据年度计划移交。 党的十八大以来,军地进一步调整完善交接机制。20XX 年,民政部会同军地 5部门相继出台文件,放宽了安置去向,改进了工作程序,简化了接收条件,实现了军休干部“即退即审”“即交即接”,以及无军籍职工“上年退休、下年安置”,并出台伤病残退休军人安置住房、护理费等政策。5 年来,全国共接收安置军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万人,移交安置速度和安置力量空前提高。 为进一步加强军休人员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国家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政策规定,为顺利完成移交安置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从 1984 年出台《关于做好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管理工作的报告》,明确提出军休所为直接承担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基层事业单位,到 20XX 年第一次以中央文件的形式对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的安置去向、住房和医疗保障、政治和生活待遇等作出规定,再到 20XX 年民政部制定实施《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首次以立法形式对军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做出全面法律规范,无不体现出党和国家对军休人员的深切关爱。 40 年来,军地相关部门共同探究形成以国家保障为主体、社会化服务为补充、服务管理机构为载体,“两个待遇”落实为中心、“六个老有”要求为目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