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 年部门预算和经费预算情况报告 一、单位基本情况 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乡建设管理和园林绿化、民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城乡建设管理和城镇园林绿化、民防进展战略及中长期进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垃圾处置费、污水处理费、民防易地建设费等费用的征收和管理;会同县财政部门筹集城市建设维护资金,编制收支年度计划,监督管理城市建设维护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的使用,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概预算和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 3.负责工程勘察、建筑设计市场的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勘察、建筑设计从业资质和资格;负责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和城镇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利用;指导监督城镇雕塑建设。 4.负责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管理建筑活动从业资质和资格;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质量、安全、工程监理、工程保险、工程担保、竣工验收等工作;监督管理建筑材料、建筑机械与设备的施工准入;负责工程造价、资质认证、技术标准管理;指导和管理建设岗位培训和人才培训。 5.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负责监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建设工程合同和建设工程交易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 6.指导监管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推动建筑节能和城乡建设科技进步;负责建筑节能审查;管理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指导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指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负责推动绿色建筑工作;指导新型建材、环保建材和建筑机械推广;负责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负责建筑行业信息化、建筑智能化等管理工作。 7.负责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建设的监督管理;编制城镇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项目开发、项目转让和项目资本金管理;组织实施城镇住宅区建设;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资金使用监管;负责推动成品住宅建设和住宅产业化工作。 8.指导村镇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指导村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指导中心镇和重点镇建设;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旧房改造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组织申报和管理工作。 9.负责全县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城镇容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区市政道路、桥梁、隧道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负责市政设施维护许可管理。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