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 市区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方案 为了保证学龄期儿童能够得到受教育的机会,推动本区域的教育进展,帮助孩子们健康成长。下面是我带来的 20XX 市区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保障我区幼儿更好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和权利,推动我区学前教育的快速进展,根据**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转发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完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通知》(潮财教〔20XX〕8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化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全面完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引领社会各界提高对学前教育作为国民教育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的重要性认识。通过资助政策的实施,有效帮助困难人群子女更好接受学前教育,健康成长。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合理分担”原则。建立政府资助、社会力量积极参加和幼儿园适当减免相结合的学前教育资助体系,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问题。 (二)“先急后缓,分步推动”原则。优先解决经济特别困难家庭,再解决一般困难家庭;优先解决特别困难儿童,如孤儿、残疾、留守儿童等,再解决一般困难儿童,并根据实际逐步扩大资助覆盖面,提高资助标准。 三、资助内容 (一)资助对象。湘桥区公办幼儿园(含幼儿班,不含托儿所、托儿班)、已取得办学许可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含幼儿班,不含托儿所、托儿班)和村小设置幼儿班就读的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本省 3—6 岁常住人口家庭经济困难学前儿童,优先解决低保户、五保户、一般贫困户等家庭经济困难学前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再解决其他相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前儿童。 (二)资助标准。从 20XX 年春季学期开始,我区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学年 300 元调整为每人每学年 1000 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入园和生活等费用。 (三)资助比例。资助总人数按不低于在园儿童数的 10%前提下,结合实际,适当向农村乡镇幼儿园倾斜。具体名额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进行安排。 四、操作流程 (一)由区教育局在核对各幼儿园、学前班的在学幼儿基础上,制订资助名额安排方案,并向社会公布资助办法及名额分配方案。村(居)委会、幼儿园(学校)在重要位置张贴《**市湘桥区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方案》及年度名额分配表,广泛宣传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目的意义及要求,确保宣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