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 县政府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办法 是指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作出前,运用科学、系统、法律规范的评估方法,对可能给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的、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重大决策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等级,提出风险防控措施,形成风险评估报告的活动。下面是我带来的 20XX 县政府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办法。 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工作,推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25年)的通知》及《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25 年)实施方案》《**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法律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意见》(皖政〔20XX〕72 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办法的通知》(皖政〔20XX〕123 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人民政府拟作出的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法律、法规、规章对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是指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作出前,运用科学、系统、法律规范的评估方法,对可能给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的、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重大决策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等级,提出风险防控措施,形成风险评估报告的活动。 第四条 提请县人民政府决策的下列重大事项,应当进行风险评估: (一)制定出台重大产业政策、调整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定价标准等; (二)制定事关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共政策和重要改革方案;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决定在本县区域内实施的重大建设项目; (五)其他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重大决策事项。 第五条 重大决策风险评估由提请县人民政府决策的单位或县人民政府指定的单位(以下简称重大决策承办单位)组织实施。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办的,由牵头单位具体负责,其他单位做好配合工作。 第六条 重大决策承办单位负责实施风险评估,根据需要可以委托有能力的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风险评估专业服务,提出风险评估意见。 第七条 重大决策承办单位自行实施风险评估的,应当根据需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学者、利益相关方和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专业机构参加。重大决策承办单位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风险评估专业服务的,应当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评估机构,提供相应的评估工作保障。重大决策承办单位对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