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分包工程施工合同甲 方:深圳市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乙 方: 中国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广东公司(总包施工单位)丙 方: (指定分包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 珠江广场(办公、产权式酒店、商业区域)“两点一线”幕墙施工工程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第一条 承包范围甲乙双方将珠江广场(办公、产权式酒店、商业区域)“两点一线”幕墙施工工程委托丙方负责,乙方负责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总承包管理和施工配合 。 1 、 完成珠江广场(商业写字楼区域)裙楼及塔楼幕墙施工图标明“两点 一线”范围的幕墙施工。“两点一线”范围为: A 区 A1-24 轴至 A1-1 轴的一层 至五层立面、 B 区 B-6 轴至 B-1 轴立面、 B-T 轴至 B-S 轴立面及以上范围内的雨 篷,包括但不限于裙楼与塔楼幕墙图纸的设计衔接深化、材料、产品的供应、加工制作、运输、堆放保管、现场协调、安装、后埋件制作安装及防雷连接、周边塞口、现场配合、验收、成品保护、竣工档案资料汇编整理、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等 。 2 、本工程埋件均为后埋件,对于后埋件部位需凿打、打磨等工作,均由丙 方自行采取补救措施解决,保证幕墙连接质量,后置埋件的抗拔试验费及四性试验费用由丙方负责,费用在综合报价中考虑。 3 、 B 栋的幕墙安装脚手架由丙方自行搭设。 A1 栋的幕墙安装可免费使用总 包已搭设的脚手架,如需修改则由丙方委托总包修改,费用包括在报价中。 4 、 幕墙所有相关检测费均由丙方承担。(包括幕墙四性试验及相溶性试验 等全部试验) 5 、包施工、生活水电费和临时设施费,费用自理,水电价按施工期政府定价 上浮 25% 计算。 第二条 合同价款与结算(一)、工程暂定含税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详见附件一工程项目价格表,按本条结算方式按实结算。当工程项目变更较大时,甲丙双方应及时对工程暂定总价款进行调整,并以调整后的工程暂定总价款作为付进度款的依据。分栋、分阶段工程量及暂定总价款见附件一工程项目价格表。(二)、承包方式: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工程量清单计价包干方式,即丙方以包二次深化设计及通过有关部门审查审批(如有),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进退场,包税金,包利润,包保修,包质量,包场地清理清运,包二次搬运,包脚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