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S-Y002(11)-2010 CEA—A 编号:A0660911009 鑫小土成故事 供 用 气 合 同类别:商业及其他武汉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制供 用 气 合 同供气方:武汉市天然气有限公司用气方:武汉鑫小土成故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汉阳分公司 为了明确供气方和用气方在天然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武汉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气方与用气方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 用气地址、用气设施及数量(一)用气地址:汉阳区龙阳大道特 6 号。(二)用气设施名称及数量:餐饮炉灶 7 台 (年预计用气量约为 4.2 万立方米)。第二条 供气时间、方式和质量(一)开始供气时间:2012 年 01 月 18 日。 (遇政府审批手续、恶劣天气、不可抗力、用气方出现重大设计变更、用气方配套工程延误等原因导致工期延期的情况,其供气时间相应顺延。)(二)供用气方式:供气方通过管道输送方式向用气方供气,并使用国家相关机构认可的计量器具与用气方进行结算。(三)供气质量1、供气方所供天然气的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7820-1999 的有关二类气的规定。2、供气方的供气压力为 3.0 千帕。第三条 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一)供气方执行政府物价部门批准的天然气价格规定,本合同供气价格为:3.675 元/立方米,在合同有效期内,天然气价格实行与上游价格(指供气方与其上游供气方之间的供气价格)联动,当上游价格调整时,应首先同时、同差额进行调整;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调价文件下达后按其规定执行,并且对先期执行的调整价格实行多退少补。(二)在安装计量器具前供用天然气的气量、气费结算方式为了保证计量器具计量精度,在点火通气时采用无计量器具供气方式(计量器具位置安装直通管),点火通气 3-5 天后正式安装计量器具,用气方需积极配合点火后计量器具的安装工作。以直通管供应天然气期间气费确定方式:1、连续用气客户按安装使用计量器具后 15 天的日均量乘以直通使用天数确定(安装使用 15 天用量÷15 天×使用直通供气天数);2、非连续用气客户根据实际用气情况确定;3、以直通管供应天然气期间的气价按第三条(一)款执行,用气方在安装使用计量器具后16—30 天内向供气方一次性支付直通管供应天然气期间气费。(三)在安装计量器具后供用天然气的计量、气费结算方式1、天然气的计量器具为:蓝焰皮膜表 CG-L-25 壹台(东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