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 协议书委托人(全称):南安市港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人(全称):福建省泉州建研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港通丽景新城 8#~13# 楼围墙、边坡工程 工程 ;2. 工程地点:南安市霞美镇滨江大道港通丽景新城楼盘南侧;3. 工程规模:边坡长约 270M ,边坡高为 1.9 ~5 .6 0 M,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170 万 。 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 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5. 通用条件;6. 附录,即:附录 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 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 监 理 工 程 师 姓 名 : 施 孝 出 , 身 份 证 号 码 : 352227197809143554 , 注 册 号 : 福 建 建 监 -060240 。五、签约酬金签 约 酬 金 ( 大 写 ) : 贰 万 伍 千 元 整 (¥ 25000 )。包括:1. 监理酬金: 25000 元(含税,固定价格) 。2. 相关服务酬金: / 。其中:( 1 ) 勘 察 阶 段 服 务 酬 金 : / 。( 2 ) 设 计 阶 段 服 务 酬 金 : / 。( 3 ) 保 修 阶 段 服 务 酬 金 : / 。( 4 ) 其 他 相 关 服 务 酬 金 : / 。六、期限1. 监理期限:自 2014 年 月 日始,至 2014 年 月 日止。2. 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七、双方承诺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