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务员法律常识知识:法律常识(1)Tag: 河南公务员公务员考试常识知识 2010-08-26 来源: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 一、法律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它通过规定人们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二、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的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通常包括下列部门法: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诉讼法。 三、宪法修正案(四)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 2004 年 3 月 14 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由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和权威,因此对于宪法的每一次修改,都会引起各界的广泛关注。这一次修改是对 1982 年宪法的第四次修改,共 14条。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 2003 年 8 月 27 日,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获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4 年 7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该法的颁布与实施,是继 1989 年《行政诉讼法》及 1996 年《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后行政法制建设领域又一部极其重要的法律,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又一座里程碑。 河南公务员常识知识:法律常识(2)Tag: 河南公务员公务员考试常识知识 2010-08-27 来源: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 五、行政赔偿 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由行政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对造成的损害履行赔偿义务。构成行政赔偿的,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必须是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 (2)必须是行为依法确认违法的。 (3)必须存在损害事实。 (4)损害事实是在执行公务、行使行政管理权过程中发生的,而且与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因果关系。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68 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由该行政机关负责赔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由该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