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2090041 法律逻辑学实训教学大纲课程名称(中文/英文):法律逻辑学/logic of law课程代码:X2090041 课程类型:专业基础课课程性质:必修课 设置类别:非独立设课适用专业:法学课程总学时:32 课程总学分:2.0实训学时:4 实训学分:0开实训学期:二一、实训教学的目的与基本要求 法律逻辑学实训课程的目的是通过应用性训练,使学生在应用中形成自觉使用有关词项、命题和推理的科学逻辑规则的意识,并在语言表达中体会和形成具有严密逻辑性的思维方式,为今后在应用中精熟逻辑思维规律,养成逻辑思维习惯奠定基础。为达此目的,要求学生在实训过程中按教师的实训内容安排和指导积极参与,独立思考,完成教师交给的实训任务。二、实训项目设置序号实训项目名 称实 训 内 容学时实训要求实训者类 别备注1即兴演讲教师课前设计若干演讲题目,学生课上抽签决定题目,每人一题。学生在短时间内进行准备,完成一次即兴演讲。2必做本科生2辩论指导教师事先安排若干辩论小组和辩题,各小组抽签决定辩题和辩论对手,课上完成辩论。2必做本科生三、实训报告要求、实训考核方式、内容及成绩评定标准实训报告要求:要求将本人参加实训进行讲演或辩论的内容整理成书面文字,结合本人在讲演或辩论中的表现,特别是逻辑性和语言表达进行简要总结,并就个人优缺形成心得体会。实训考核方式:采用各次实训操作和实训报告质量综合考核合计记分的方式。实训考核内容:实训表现考核包括语言表达是否有逻辑错误、语言表达是否符合讲演或辩论基本规范两方面内容;实训报告质量考核包括是否有讲演或辩论内容的总结、就个人表现及优缺是否总结并形成心得体会两方面内容。成绩评定标准:本课程虽实训学时仅有 4 学时,但为完成实训任务,需要学生课下做大量的准备工作,且对实训表现及实训报告撰写质量的考核系在口头或书面语言表达场合综合考查学生对逻辑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故实训成绩以 30%的比例计入课程总成绩中,其中实训 1 即兴讲演占 10%,实训 2 辩论占 20%,每次实训中实训表现与实训报告质量各占本次实训成绩的 50%。四、实训教材及参考书1.《法律逻辑学》,张大松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年版2.《逻辑思维与司法实践》,雍琦编,法律出版社,2005 年版3.《法律逻辑学》,石开贵编,四川大学出版社,2004 年版大纲撰写人:宋怡林大纲审阅人:乐 虹 张洪波负 责 人:王宏波X2090052 民法学实训教学大纲课程名称(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