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财富中心项目临时设施分包合同(合同编号:金融财富中心项目-F-001)承包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分包单位:南宁市长兴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金融财富中心项目临时设施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金融财富中心项目-F-001工程承包人(甲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工程分包人(乙方):南宁市长兴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 金融财富中心项目的 临时设施分包工程 由乙方进行施工,在乙方充分考察及理解、熟悉本工程所述工程内容及工程相关特点及背景,熟悉本工程施工图纸,了解本工程施工的特点和难点等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本着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1、工程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C50740450100 1-4/1 发证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资质专业及等级: 钢筋、模板、混凝土、砌体、抹灰劳务分包壹级2、工程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分包内容工程名称:金融财富中心项目临时设施工程 工程地点: 福建省莆田市 分包范围:(临时设施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内容,以及甲方安排的满足现场临时设施要求的施工内容)提供分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负责各工种施工前的准备工作,临舍施工图范围内完成各分项工程定额规定的全工序工作内容,各分项工程完成后的工完场清;施工现场四周满足相关规范及承包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周转材料(如有)及机具清理及进退场; 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履行合同和满足施工图纸、相关 规范和技术要求规定所涉及的其他工作与服务;完工后服务(保养与维修)。3、分包工作期限(以下简称“工期”)开始工作日期: 2012 年 09 月 15 日 ( 暂定 ) 结束工作日期: 2012 年 12 月 15 日 ( 暂定 ) 总日历工作天数: 120 天 ( 暂定 ) 具体以项目部的通知书为准,必须满足甲方现场临时设施要求。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的,甲方有权按项目部有关规定给予罚款。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达到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承包人和工程分包人协商一致并经工程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的洽商、会议纪要等书面文件(以倒顺序时间解释);(2)本合同;(3)工程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