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洲坝五公司长洲水利枢纽三线四线船闸工程混凝土采购空气源热泵中央供热水系统安装合同编号:CZCZ10-35-044-GZB06葛洲坝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长洲水利枢纽三线四线船闸施工项目部二一一年七月 梧州〇〔编号:CZCZ10-35-044-GZB06〕空气源热泵中央供热水系统安装合同甲方:葛洲坝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长洲水利枢纽三线四线船闸施工项目部乙方:广东佛山市顺德区轩科电器有限公司梧州总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合同。1、工程概况及范围1.1 工程名称:空气源热泵中央供热水系统安装1.2 工程地点:广西梧州市长洲水利枢纽三线四线船闸1.3 工程范围:生活营地1.4 工程内容:2 台 5 匹新科空气热泵主机、2 只 4 吨保温水箱等。2、承包方式:总价包干2.1 不含税安装总价 40000 元/座,2.2 男女洗澡堂和带卫生间房冷热交换器及花洒等总计 1000 元/30 套3、附表:空气源热泵中央供热水系统安装设计议项与工程预算方案4、工期4.1、2011 年 7 月 25 日开工至 2011 年 7 月 3 日完工。4.2、工程延期:因土建和作业队之间施工衔接不及时和不可抗力(指战争、地震、暴乱、台风、洪灾等)事件发生并且影响到乙方施工时,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 2 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报告,甲方对乙方只补偿工期但不补偿费用。4.3、工期责任:乙方若不能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甲方按每延误一天罚乙方 1000 元作为工期违约罚金。5、计量与支付5.1、计量 乙方施工完成即可申请验收,甲方在 3 日内组织验收。5.2、支付 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预付乙方采购安装款定金 3000 元。安装完成并通过验收(标准按空气源热泵中央供热水系统安装设计议项与工程预算方案,试水,无渗漏、无破裂)后十天内结算合同总价的90%;余留 10%作为质量保留金满一年无质量问题支付。设备款末全部付清之前,未付货款价值部分的设备产权归乙方所有。5.3 若甲方以现金结算,乙方必须开具盖有乙方公章或签名的收据给甲方;若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结算,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帐号必需持有乙方法人或法人代表签名认可(乙方向甲方提供法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乙方提供满足支付安全保障手续后,若出现支付错误由甲方承担责任。6、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6.1、甲方权利和义务6.1.1、对乙方进行统一协调管理。6.1.2、负责按合同规定向乙方...